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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合伙开店退伙的相关事宜

合伙企业 2022-05-24 22: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伙人退伙,在按照退伙时的生产经营和财产状况进行必要的结算后,应根据以下情况对其财产进行处理和退还:退伙时,经结算,企业的现实财产少于原始出资的,按现实财产折算的份额返还退伙人。经结算,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承担的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合伙协议规定的亏损分担办法和比例分担亏损
  • 合伙企业退伙的条件分为两种情形:第一种为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即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的等等。第二种为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之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 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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