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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分公司取消合并,单位单独安排工作,员工不愿安排,是否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劳动纠纷 2022-06-09 14: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取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合并,一般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还要看是否改变了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合并后新单位、法人除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继续履行
  • 员工违规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可以要求全额赔偿,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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