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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住院期间的费用应该由用人单位支付吗?

工伤赔偿 2022-06-14 12: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用人单位需支付:
    1、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所在单位负责。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
    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 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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