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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工地上摔倒了,住院期间的所有医疗费用都由老板支付。现在他已经出院三个多月了。工伤鉴定的大腿骨折为9级,肋骨骨折为10级。现在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赔偿 2022-06-24 13: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各个地区工伤9级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具体工伤9级赔偿标准包含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 如果医疗费在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范围之内,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来赔偿;如果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则由单位或者劳动者依法自行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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