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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3日,我买了一套二手房,交了2万元押金,签订了购房合同,然后提前向房东支付了10万元来偿还房贷。现在房东告诉我们,如果房子不卖,他会赔偿我们1万元。我们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2-06-29 12: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要违约,当事人一方违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当然,除此之外,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如违约金和定金责任
  • 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出租让将房屋出售给其他第三人的话,此时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求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也就意味着,其实购买房屋的人也是需要按照之前你与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来履行的,如果出租人或者购房者要求你提前搬走的话,你是有权拒绝的
  • 交付了定金,卖方因为个人原因不卖了,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但若是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或双方对房屋买卖协议以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所以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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