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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前丈夫在外借钱,夫妻共同承担吗?

离婚 2022-07-04 03: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夫妻对共同债务承担方式如下:
    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财产偿还;
    2、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如果债权人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夫妻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
  • 夫妻离婚前,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双方共同承担。《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离婚时通常不能发现隐藏的债务,故此在离婚手续办理结束之后,债权人要求夫妻任何一方履行该没有约定的债务时,可以签署离婚债务类型的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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