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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江西温州的一名农民工。去年,我在治疗右眼烧伤和工作时高温铝液引起的四度烧伤。到目前为止,该病尚未治愈,能否治愈尚不确定。因为我的老板没有给我买保险,所以我不能申请工伤。如果真的治不好,老板也不赔偿,我就没有申请工作。一半的时间已经过去了。我该怎么办?我希望能得到满意的答复。非常感谢你!

工伤赔偿 2022-07-04 18: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一般而言,工伤认定的原因需要与工作有关,比如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也规定了部分非因工作原因发生伤亡视同工伤的情形,虽然受到伤害并非因工作原因,但视同工伤对待
  • 在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就医,并要求用人单位于30日内进行工伤申请认,用人单位不申请的,1年内自行向劳保部门申请认定。对于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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