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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案件不构成伤残等级,能否申请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失费?

国家赔偿 2022-07-11 17:4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申请国家赔偿可以赔偿的项目有:
    1、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
    3、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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