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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朋友的家人出了事故。我们去了一家餐馆吃饭。我们吃了水垫。晚上,我们突然感到胃痛,发高烧。第二天,许多询问我们这种症状的人意识到我们的午餐有问题。他们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是食物中毒。请问,酒店应该做什么样的赔偿。

医疗纠纷 2022-07-14 07: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食物中毒的理赔,关键在于责任认定。那些因旅客自行就餐,或购买食品导致的食物中毒,不属于旅行社责任,不在旅行社责任险赔付范围之内。在组团合同中约定的饭店餐馆或在导游统一安排的餐馆中就餐,所引起的食物中毒,则属旅行社责任,由旅行社取证,并通知相关保险公司为旅游者理赔
  • 快餐店吃早饭食物中毒的可以向卫生部门投诉.最重要的是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些人住院确实是饭店的食品有问题,出现了食物中毒. 如果就餐时食物中毒是一个可以被确认的事实,则可以向快餐店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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