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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双方是否需要共同承担一方所欠的债务

离婚 2022-07-14 21: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婚内个人所负的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生产、经营等事宜,而只用于个人的事件上,另一方也没有承担的义务。
    只有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才需要夫妻共同承担
  • 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离婚后另一方需要承担债务分情况如下: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偿还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
  •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夫妻共有债务,一方婚前的债务,如果借得钱款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也属于共有债务,需要夫妻一起承担偿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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