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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的一方经常辱骂对方,经常恶言恶语地伤害对方。怀疑对方受不了这种辱骂是家庭暴力吗?

婚姻家庭 2022-07-22 09: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实际中,家庭成员之间偶尔的打闹、争吵,未给对方造成人身自由、身心健康等方面的侵害,属于一般的争吵,不构成家庭暴力。反之,只要给受害人的身体、精神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后果,即会被认定为家暴。
    所以,只是偶尔或经常性地遭受家庭暴力,不是构成家暴需要具备的条件之一,所以不影响家暴的认定
  •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语言暴力也属于家庭暴力。往往是属于精神上或名誉上的伤害
  • 长期的辱骂被认定家庭暴力中的一种,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心理、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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