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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去年年底,该公司只支付了去年业绩奖的40%。当它在今年4月支付工资时,剩下的60%已经支付。公司每月25日结算工资,下月15日发放。我在4月27日提交了辞职申请,我还没有完全处理好我的辞职,但公司没有向即将离职的员工支付剩余的60%。这合理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08-03 03: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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