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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了一万元现金。我方已取得成功,还款日期已到,但资金尚未到位。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我不能在钱到之前还钱吗?

债权债务 2022-08-04 09: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主一旦将借条遗失,首先保密工作一定要做到位,对借条遗失之事绝口不提,避免祸从口出。然后要求债务人重新签订还款协议。如果债务人不同意重新签订拒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找证人作证,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并且属实的,也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 对方欠钱不还的方法有:
    1、首先你可以向欠钱人催要欠款,并且录音或录像,以此取得相应的证据,
    2、你也可以找你们都熟悉的人参与催款,以便以后做证人;
    3、催款后仍不给,则可以凭借欠条和录音录像等证据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债权。等等
  • 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对逾期利息的问题作出约定,这种约定既可以是自然人之间对逾期利息是否收取或者利率多少的约定,也可以是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对逾期利率的确定。
    如果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中,没有对逾期利率作出约定,金融机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利率向借款人收取逾期利息。目前在实践中,金融机构就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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