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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2017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公司已经在北京落户,但第一年的工资与面试承诺相差很大,职业发展与承诺不符。我现在想离开。因为之前签订了补充协议,辞职的违约金是20万,但协议现在在我手里,公司还没有盖章确认。加入公司前未签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你离开公司要付多少钱

教育 2022-08-05 12: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和员工约定的服务期合法有效,员工离职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况下才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服务期合法有效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出资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该专项培训有别于一般的岗前培训和普通业务培训,其是指为了提高生产效率,满足特殊岗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的专业操作技能及专业知识培训,其内容往往指专业技能及专业知识
  • 签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向被招工人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被招工人也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劳动合同书,并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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