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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中,一方的外债是否也是夫妻的共同债务?

离婚 2022-08-10 05: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一方的外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当事人的个人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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