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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想问一下,由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原因,我将在没有正式交付的情况下取房入住,与前期物业签订物业合同,并提前半年支付物业费。收据背面表明,物业费将从房屋正式申报交付时开始计算,但尚未申报交付。物业公司现在催促我支付物业费,直到现在。我可以拒绝付款吗,谢谢

合同纠纷 2022-08-13 14: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业主虽然还未收房,但前期物业服务工作事实上已经展开,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也已经生效,而有关业主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一般会在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予以体现
  • 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因此,未签订物业合同或物业公司未提供资质证明,业主也不可以拒交物业费
  • 虽然业主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开发商没有为业主办理入住手续的业主有权拒绝缴纳物业费,如果开发商已经为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实际交房的,即使没有实际居住的也需要交纳物业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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