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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为一年,按季度付款,押金为2000,租金为1250,为期一个月。合同中的一项是,如果乙方违约,他将从押金中扣除一个月的租金,并赔偿甲方。另一项是,当乙方归还房屋时,甲方将退还乙方支付的押金。对不起,在支付了三个月的租金,住了两个月,并准备归还房屋后,房东应该退还押金吗?退款多少钱?一个月的额外租金不退还吗

房产纠纷 2022-08-15 1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对房东不退房租押金的行为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对于押金的约定在合同中一般会有作明确的说明,而其行为导致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合同所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 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到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 租赁合同违约赔偿的规定如下:
    1、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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