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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婚前的房子,婚后妻子的名字,离婚时能分割财产吗?

离婚 2022-08-15 1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前的财产没有约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不会进行分割。但有些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司法实践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离婚对方是不可以主动要求分割婚前财产的,但是婚前财产离婚时是可以给对方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主要有以下情况:
    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其配偶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如何分割,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
    2、如果用于购房的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离婚时可以一人一半或者按出资份额分割。
    3、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也属于其一人所有,但如果房产证加了配偶姓名的,就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应当平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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