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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别人十万元,对方到法院起诉我,法院贴公告了,要拍卖我的住房,我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2-08-21 18: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 积极应诉,建议及时还款
  • 借钱不还被起诉了的,当事人应该积极应诉,有能力还债务的要尽快还请债务,如果暂时没有能力偿还的,应当积极收集相关的证据,并准备偿还债务的计划,向法院和债权人表示自己的还款意愿。如果有钱不还的,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借款人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应当按照判决书的规定偿还借款,对方不偿还借款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后人民法院会强制借款人偿还借款,比如借款人有存款的,人民法院会冻结其存款,然后再把钱直接划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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