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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在一家公司学习时,我签了一份合同,说我应该赔偿公司1万元,因为我在学习期间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我想在学习一天后离开。我需要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22-09-01 10: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因以下原因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给工作做出赔偿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 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不需要赔偿公司损失
  • 你好,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补偿,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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