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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售楼处说房子会在5月19日交付,但对方说房子要到6月1日才能交付。合同没有说明违约金的金额。我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一些违约金吗,,,有没有相关法律?谢谢律师的回答

合同纠纷 2022-09-03 02: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没有注明违约金,但是造成了实际损害也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 即使合同没有约定具体的违约金,也可根据合同法之规定,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另一方可以主张相应的利息作为补偿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合同违约了之后,赔偿金额应这样计算: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并且约定不违法,也无明显不合理的,则适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但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果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二、法律法规对某一类合同的违约金有明确规定,并且不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的,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了违约金,都应适用法定违约金。
    三、法律法规对某一类合同的违约金作了规定,但同时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违约金,如果当事人已经约定了违约金,则适用当事人的约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则适用法定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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