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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已经付了500元押金租了一套房子,我打算在10号搬进去。但是,由于工作变动,我不在成都工作,所以我找中介机构退还押金。我应该退还押金吗?

房产纠纷 2022-09-14 16: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到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 房屋交易完成后。如果中介费已经支付到账,中介就必须退还定金定金,不退还定金的行为,初期可以认定是经济纠纷,长期催讨拒不退还定金的,就有诈骗性质了,可以认定是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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