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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失踪多年,女人提起离婚诉讼,孩子的监护人把孩子交给了女人,女人再婚,男人的亲属有权探望吗?

离婚 2022-11-19 19: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承担抚养义务的
  • 具体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如果不能协商,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夫妻离婚后一方得到了抚养权,另一方就肯定拥有探视权,每个月可以行使探视的权利。如果在离婚时有约定,判决书里确认了,根据判决书的确定行使探望权。如果对方不协助,可以起诉到法院强制执行,就是对有协助义务的人拘留或者罚款。
    如果离婚判决书没有给探望权,可以起诉要求法院给探望权,由法院确定行使方式和地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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