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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结婚后,这名男子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但姓名是他的母亲。这是夫妻共同的财产吗?请律师帮忙,

婚姻家庭 2022-09-19 13:4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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