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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交离职报告一个月以后就可以走了什么对吧?但领导不批,还说想走就找个人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09-26 20: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职是否可以随时走,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等
  • 如果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即使离职不批直接走人也不会有什么后果。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单位及其领导的审批,只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期后要求用人单位办理工作交接后离开即可
  • 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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