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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下所欠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吗

离婚 2022-09-28 13: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也有偿还的义务;如果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都没有偿还义务
  • 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所借的债务若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若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属于个人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债权人对此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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