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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在我姐婚后买的房子,写了我姐和姐夫的名字,现在他们要离婚可以要回房子吗

离婚 2022-09-30 12: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出钱买房子写的儿子的名字,一般不能要回来,但如果有特殊约定的话,儿子违反约定的能要回来。我国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后买房写谁的名字有区别,虽然无论写哪一方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新婚姻法出台之后,产权证上登记的一方可以不通过另一方将房屋产权进行变更转移,另一方无权向善意的第三人追回房屋,只能要求另一方返还属于自己那一部分房款。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买房的夫妻共同财产,最好还是写两个人的名字,这样,就不会出现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产转让的情况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房产都是男方父亲的名字则房产所有人为男方父亲,离婚不能参与分割。但是如果当时房产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或者是由夫妻双方还贷的,可以通过主张债权的方式拿回来,简单来说就是可以让男方父亲将房款还回来。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九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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