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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在下班的时候,还没有出厂门,给车子碰了,厂里有责任吗?

工伤赔偿 2022-10-01 19: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工发生车祸,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且本人不对该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应认定为工伤。职工或职工所在的单位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上下班途中被车撞,若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若是职工承担全部责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上班期间撞到人,公司原则上是没有责任的。因为这不属于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在常规的上班路线中,被撞到,则是属于工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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