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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男同事之间一点小矛盾,A同事首先打了B同事,B同事还了手,于是两个人打了起来,A同事住进了医院花了三千多元,B同事也受了伤但没进医院,A同事向B同事追究起了医药费,B同事该承担医药费吗?

损害赔偿 2022-10-03 01: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双方打架若均受伤的,应当按照责任互相赔偿对方的医药费。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殴打造成双方人身损害的,双方要承担对方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双方打架双方都受伤的互相赔偿对方的医药费用,双方互为对方的赔偿义务人。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等相关证据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民法典打伤人产生的医疗费由打人者赔,第三人也有过错的,可以承担连带责任,但有证据证明自己无过错的除外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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