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坐出租车,钱包掉在出租车上了,打电话个司机,司机问我索要2000块钱,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2-10-03 01: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乘客若是发现出租车故意绕路的,乘客可以当场提出,要求减少车费。如果是到达目的地之后才发现的,对于绕路所多出的费用,当事人可以拒绝支付。如果已经支付了的,可以向出租公司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二)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三)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
    (四)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五)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
    (六)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八)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
    (九)转让、倒卖、伪造巡游出租汽车相关票据的。
  • 出租车上遗失物品,司机据为己有的没有合法根据,属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如果司机拒不交出的,还有可能构成侵占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
    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 你好,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双鸭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