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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再婚对方的孙子有义务抚养吗

婚姻家庭 2022-10-04 10: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再婚后依然对孩子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在再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孩子随再婚当事人共同生活的,其继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亲生父母子女之间是一样的,因此具有法定抚养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子女与父母再婚的配偶(也就是继父母)之间形成了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继父母抚养继子女长大的,那么继子女应当承担赡养义务,反之,则不需要承担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再婚后对方的孩子有抚养的义务,其继父母子女关系之间的权利义务与亲生的父母子女关系的权利义务是一样的,因此在其继子女跟随继父母共同生活时是具有抚养义务的。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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