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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购买活动虾,不让挑选,死的不让拿出来,符合消费者权益法么

消费者维权 2022-10-04 12: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消费者包括两方面,具体是指:自然人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以及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所以消费者仅仅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可能构成消费者。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六十二条
    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
  • 如果购买的商品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二倍的赔偿,该赔偿属于惩罚性赔偿。如果未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则没有两倍赔偿。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维权: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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