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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有效吗

建筑工程 2022-10-05 14: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效力应按下列方式进行认定:
    1、审查分包行为是否合法、有效,法律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2、分包范围是否为建设工程中的劳务工作;
    3、承包方式是否为提供劳动力和小型机械及辅助材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劳务分包合同的效力:如果合同的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分包承包的资质,并且意思表示真实而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该合同有效。如果不符合上述要件的,则合同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 劳务分包合同的效力认定:
    1、承包人、分包人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依法订立的劳务分包合同有效;
    2、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五条
    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无效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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