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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上受伤了,右手大拇指上面一截被电锯把骨头打碎了3分之一,到医院做了手术,医生说骨头太碎了还缺失一点骨头不能打钢钉,说的先养3个月,如果还是痛,就要把受伤的地方给截肢,如果不痛就没事,这样能评几级工伤,工地需要补偿哪些费用,工地是否需要赔偿

工伤赔偿 2022-10-07 07: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认定,如果不够伤残等级赔付的范围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由用人单位在职工停工留薪期,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在工地上受伤骨折的,赔偿标准为:一般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工伤认定,如果不够伤残等级,赔付范围包括符合标准的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经同意之后去异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合理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劳动者,原工资福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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