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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关于我家善养老人的问题,两个儿子,三个女儿,法律上,女儿不养老人吗?

婚姻家庭 2022-10-08 0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规定女儿一般不可以不养父母。但子女不具有抚养能力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若其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其给付赡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儿子不养父母属于违法行为。子女赡养老人是法定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儿子不养老人是违法的。子女赡养老人是法定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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