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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个饭盒为例,它原本只由厂家A生产,分成上下两部分,两部分都是塑料的。如果找这个厂家A购买上部分(假设厂家A同意),找另一个厂家B生产下部分,但是把下部分变成了金属材质,塑料上部分和金属下部分组成新的饭盒。那把这个饭盒推向市场,在外包装上贴上商家自己的logo,以营利为目的进行销售,那么这样的行为是否违法?该商品是否属于三无产品?

损害赔偿 2022-10-08 17:2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在下列具体的情形下,经营者要承担民事责任:
    1、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2、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3、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4、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5、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等。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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