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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一家公司签订合同,他们公司提供课程等服务,一共4998元,半月后我和他们公司解除合同,退回2000元,但我发现我们在签订合同是对方存在欺诈的行为,我们的合作是建立在欺骗的基础上,并且整个合同都是对方一人完成,我根本不知情,签字都是对方签的,请问我还能把剩下的钱要回吗

合同纠纷 2022-10-09 02: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遭遇了合同诈骗的处理办法:
    1、协商变更和解除合同;
    2、被欺诈方应暂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内容;
    3、被欺诈方应当暂时停止履行;
    4、请求合同管理机关确认合同无效;
    5、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
    6、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等。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合同履行后另一方反悔称受欺诈不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反悔的一方确实是属于被欺诈或者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那么他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但是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存在欺诈。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签完合同才知道被骗了,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签完合同发现被骗的,法律赋予受欺诈方撤销合同的权利或者请求变更合同条款的权利。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一年,逾期未行使的合同成立生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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