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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一个朋友欠我500,说两个月还,结果欠了一年了,电话不接,短信不回,但是她经常都有发朋友圈,钱虽然不多,但是也是我辛辛苦苦挣的,我不想就这么白给她,我有转账记录,我还有什么办法要的回来吗

债权债务 2022-10-09 15: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可以收集诸如借条、欠条、收条等直接证据,假如没有直接证据则收集证人、电话录音以及邮件、短信往来和银行转账记录、催要还款记录等证据,然后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切实充分,法院受理后就会采信观点、判决胜诉。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没有收据,合同,有转账记录的钱能通过法律要回。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要求对方积极履行债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借款人不履行的贷款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有人欠钱不还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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