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们农村要修路了可有人私自占了道路一米宽,怎么处理

损害赔偿 2022-10-09 16: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修村道强行占地被征收人可以向征收办上级政府部门投诉举报,对违反法定程序的要求予以撤销或部分撤销;被征收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违反法定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主张赔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破坏农村道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向公路管理机构缴纳路产损坏赔偿费。如果是故意破坏农村道路的,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村里修路占到村民的地,应该按照具体的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具体如下:
    1、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河池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