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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异爸爸没给过生活费和学费妈妈也没给过今年19岁可以问他们要学费吗

离婚 2022-10-09 23: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孩子年满18周岁,根据《民法总则》第十一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就不再有监护人和抚养权一说了。当然实践中,18周岁的孩子还面临着需要上大学或者是读研究生的情况,那个时候,孩子具体居住在哪里,由孩子本人自己的意愿决定。
    父母双方都没有权利再进行干涉。同时,孩子的学费也不能强制要求父母双方继续支付,需要有父母双方协商进行承担,如果双方都不愿意承担的话,只能由孩子自行解决。所以,如果夫妻双方选择在孩子18周岁之后离婚的,就不需要考虑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用问题,在诉讼中法院也不会对这个问题进行处理。
    当然,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的,也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如何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问题,但这个就需要双方协商一致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成年子女索要生活费父母可以拒绝。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抚养费的主要功能是为了维持未成年子女的基本生活。而子女成年,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没有法定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因此,父母可以拒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父母离异的情况下,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即但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父母支付抚养费。 对于何为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一般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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