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不认识的人,在厕所里面被人拍照录像算是违法行为吗

损害赔偿 2022-10-10 12: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非正常拍摄在不明显侵犯他人隐私的情况下,是可以作为合法证据使用的。只是证明力有大有小,但若侵犯他人隐私,行为存在违法性,情节严重可能构成犯罪,这类方式取得的证据因缺乏合法性而得不到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 当事人被他人偷拍,照片未经允许摆上网的,可以与行为人协商要求其停止侵害行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民法典被偷拍的维权途径,如果不是出于营利目的偷拍照片,但是照片已经公开传播,则可认定行为人涉嫌侵犯隐私权,有权请求侵权人停止传播行为,并且让行为人消除照片传播给当事人带来的不良影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宣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