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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楼一楼接出来了一部分,政府说改造让拆除,会得到补偿吗

房产纠纷 2022-10-10 17: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迁补偿中转化的违章建筑一般不予补偿。转化为违章建筑的,被拆迁人无权主张拆迁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阻碍临时建筑在批准期限内拆除使其转化为违章建筑的、因法定利益使其超过批准期限仍未拆除的,应当予以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 旧房拆除赔偿政策是:旧房拆除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赔偿,赔偿包括房屋征收补偿费、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及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以及产权调换。违章建筑以及超过批准时限的建筑不予补偿。未经批准的建筑适当补偿。根据房屋用途以及面积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根据房地产部门评估确定。

    法律依据:

    《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被拆迁人有权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拆迁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其所有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内自行拆除。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被拆除建筑的工程造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对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的认定,以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房屋产权证明标注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为准。


    《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根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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