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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缴纳社保,也未签署劳动合同,工作了一年半,调岗降薪被迫离职后,想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交社保,并且按劳动法补偿双倍工资,可公司却说签过合同并且要求我退还合同上月工资1870多出的工资,请问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2-10-10 18: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补签劳动合同不代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消失,劳动者依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至签订之日;但是将劳动合同的签字日期倒签法定期限内,或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间包含了已经履行的事实劳动关系期间,劳动者则不能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如果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劳动者可以以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要求经济补偿;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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