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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内,房东也没提前打过招呼,突然有一天说房子要卖,要带人来看房。后来我嫌一整有人来看房麻烦,就跟房东说,找到合适的房子就搬出去。现在搬完,房东不给退剩余房租。我有权拿回押金和剩余房租吗

房产纠纷 2022-10-11 18: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租押金不退是有多种处理方式的,承租人首先可以和房东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基层自治组织进行调解;有约定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情况就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房东退还押金。押金作为房屋房租的预付款,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是需要退换押金的。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 对于剩余租金房东不退的,承租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房东进行协商,协商未能取得一致的,承租人可以邀请居委会敦促房东退还剩余租金;仍不能解决问题的,承租人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租客退租,押金一般都是要退还的,若遇到房东不退还押金的,租客能先与房东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则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房屋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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