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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两辆电动车相撞,我直行他左拐,都是闯红灯了,我带的有头盔,没做人,他做人没头盔,都去医院检查了,都是擦伤,没啥大毛病。请问交警怎么判

交通事故 2022-10-12 11: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在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可以一并审理。受害者因交通事故而遭受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可以根据交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受害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法律依据:
  • 遇到交通事故这么处理:
    1、报警通知交警部门;
    2、交警部门现场勘查;
    3、交警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4、交警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5、对调解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6、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遇到交通事故应当这样进行处理:
    1、报警通知交警部门;
    2、交警部门现场勘查;
    3、交警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4、交警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5、对调解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6、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法律依据:遇到交通事故应当这样进行处理:
    1、报警通知交警部门;
    2、交警部门现场勘查;
    3、交警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4、交警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5、对调解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6、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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