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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灯正常直行的电瓶车(简称A车)被对面左转闯红灯的电瓶车(简称B车)撞倒,现在交警以A车经过人行道未减速为由,判定A车也需负次要责任。这种判定是否合理,依据是什么?根据哪条法律?

交通事故 2022-10-12 17:3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汽车停在路边被电瓶车撞了认定责任,需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确定,如果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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