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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同事车发生车祸,胳膊肱骨骨折。对方全责!对方有保险,医药费都是我自己垫付的!等我出院除了保险赔偿,他个人还会包赔我吗?

交通事故 2022-10-14 22: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受害人遭遇交通事故受伤的,一般情况下应当先行垫付医药费。治疗结束后,伤者可以向肇事者或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当事人协商不一致的,伤者可以以肇事者和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致人残疾的还可以索要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等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车祸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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