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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日期是5月9号到11月9号,合同上有写需要提前10日交房租,但是基本都是9号交租,在8月21日的时候和房东说明9月不续租,双方押金问题协商不能够达成一致,已经交了8月份到9月份的房租,那么我可以合法住到9月9号吗?

房产纠纷 2022-10-16 05: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约定租房日期一般需要在合同中写明:某年某月某日起至某年某月某日止。6个月以上租期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不采用书面形式的或期限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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