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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资询一下,因我姑父是职工得病逝了,因妻子还在,所生儿子两个抚恤暂时领取不到,因他大儿子在外不愿意参加公正,现有母子俩人在家怎么处理,谢

婚姻家庭 2022-10-16 09:1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若对抚恤金有继承权的家属,在抚恤金的领取方面有异议的话,家属之间可以先进行协商,通过协商也无法解决的,提出异议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对抚恤金的分割和领取作出相应的判决。起诉要写好起诉状,交纳诉讼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六条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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