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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说要买我的游戏号,我们通过一个游戏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结果那个平台一直通过各种原因冻结资金,只有通过充值才能解冻,每次充值都是翻倍的,搞了三四次,现在已经到了40000,请问可以追回吗?我还不完全确定是诈骗

损害赔偿 2022-10-19 1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诈骗冻结的钱退回规定为如果确定退回的钱确实属于被害人的,应当发还给被害人;如果权属不明确的,按被害人被骗的钱在退回的钱中所占的比例退还给被害人;如果被害人不明的,上缴国库。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行为人进行诈骗犯罪活动,案发后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如果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给被害人;如果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害人被骗款物占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如果能够确定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不属于已查明的被害人所有,但又无法发还未查明被害人的,应当依法上缴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 建议保存好相关金钱往来的证据,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一方有诈骗行为的,使得另一方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的,构成诈骗罪。依据诈骗所得财物的数额大小来确定量刑的标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网络诈骗主要形式是:游戏卖号,在其指定平台支付时,显示账号被冻结,需要向账号转入钱来解锁。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以中奖为名,要求“中奖者”事先支付所谓的“个人所得税”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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